名山区社保中心顺利完成 病残津贴调整工作 -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名山区社保中心顺利完成 病残津贴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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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策规定,企业职工病残津贴按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计发,随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调整相应调整。2020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8253元,依此计算2021年度病残津贴待遇标准为796.94/月,比上年增加43.73/月,增幅5.8%

目前,我区已完成10名领取病残津贴人员的调整工作,调整后月增资总额437.3元,1月至3月共调整补发131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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