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财政局、科学技术部门,经开区社事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雅安市加快集聚人才创新创业十条措施》(雅委办〔2022〕50号),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实施意见》(雅委办发〔2018〕6号)和《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雅安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雅人社发〔2023〕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23年度雅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数量及推荐方向
2023年,全市拟支持建设6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候选项目应符合“3+3”现代制造业体系、“5+3”现代农业体系、“4+6”现代服务业体系产业发展方向。各县(区)、经开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原则上可推荐候选项目不超过2个。
二、项目条件及建设期限
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候选项目应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见附件1),领办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全国技术能手”“天府卓越工程师”“天府工匠”“四川技能大师”“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四川省技术能手”“雅州工匠”等称号,且仍在一线工作的,优先纳入工作室建设范围。新建项目从评定之日起开始实施,建设期为2年。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项目申报。凡符合《管理办法》申报条件的单位可按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主管的原则,向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有关市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递交申报材料,中央、省属在雅单位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所需材料及报送数量为:
1.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申报工作室名称(格式统一为“雅安市+领办人姓名+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成员简介、工作室建设目标计划等,一式2份。
2.雅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2份。
3.有关情况说明。主要包括设立单位加快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开展情况,近3年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及用于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费用的证明材料,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一式2份。
4.证明材料。技能大师和其他工作室主要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获得市级及以上与职业技能相关的荣誉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以及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市级及以上工艺美术大师或非遗传承人复印件,一式2份。
(二)材料初审。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有关市级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资格及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将审查合格的申报资料函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内容应包括申报及初审情况、所推荐候选项目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查情况等。
(三)材料复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复核,合格的进入项目评审。
(四)项目评审。
1.评审原则。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际,按照“条件优先、服务产业、合理布局、适当倾斜”的思路开展评审工作。即:优先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成绩突出的项目申报单位;优先支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适当向产业集中、经济发达、高技能人才需求量大的地区倾斜;适当向无相应项目的地区倾斜。
2.组建评审专家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申报项目领办人的职业(工种)情况,按职业大类对应遴选相同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并确保所有专家组成员均不来自项目申报单位。
3.综合评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市级部门会同专家组进行评审。专家组经审查资料、酝酿讨论后,实名投票表决,以得票数过半为基准,按照得票高低顺序形成专家组评审建议;参加评审部门参考专家组评审建议,对候选项目进行综合评议,并提出建议名单。
(五)项目公示。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其官方网站和雅安日报对候选市级工作室建议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确定项目。候选市级工作室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党组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发文公布。
四、支
对新设立的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资助,主要用于支持工作室设备设施更新完善,论文、著作出版,开展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等,所需资金从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经开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依照相关规定,尽快组织落实相关工作,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以书面及电子版
联 系 人:人力资源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李思睿
联系电话:0835-2240421
联系地址:雨城区先锋路30号社会保障中心719室
邮政编码:625000
电子邮箱:183756806@qq.com
附件:1.雅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条件
2.雅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雅安市科学技术局
雅安市财政局
2023年6月30日
附件1
雅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条件
〔摘自《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雅安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雅人社发〔2023〕10号)〕
一、技能大师的资格条件
应当是全市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工匠精神、职业道德和创新能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一般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领衔一个3—15人专家团队。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水平)或技能等级,或相当于该水平的其他技能技艺水平,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2.获得“四川省工艺美术大师”“四川省非
3.获得“中华技能大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全国技术能手”“天府卓越工程师”“天府工匠”“四川技能大师”“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四川省技术能手”“雅州工匠”等称号,且仍在一线工作的,优先纳入市级工作室实施范围。
对综合条件特别突出的高技能人才或特别优秀的我市传统技艺传承人,其申报年龄条件可酌情放宽。
二、设立单位的条件
(一)依托企业建立工作室,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依托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三)依托职业院校建立工作室,职业院校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建有服务我市重点产业、特色行业的相关专业,且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程度深;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制度;
附件2
雅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申 报 表
申报单位
工作室职业(工种)
领办人姓名
领办人职业技能等级
填报时间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申报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负责人 | 办公电话 |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手机 | ||||||||||
传真 | ||||||||||||
通信地址 | 邮编 | |||||||||||
开户银行及资金账号 | ||||||||||||
领办人 | 性别 | 民族 | 学历 | |||||||||
从事职业 (工种) | 职业技能等级 | 身份证号 |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参加工作时间 | |||||||||||
政治面貌 | 联系 电话 | 电子邮箱 | ||||||||||
领办人工作业绩,获市以上奖励或国家专利情况,主要创新发明等情况(可另附页) | ||||||||||||
大师工作室其他人员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业(工种) | 技能等级(技术职称) | 突出业绩 | |||||
(可另附页) | ||||||||||||
(可另附页) | ||||||||||||
(可另附页) | ||||||||||||
(可另附页) | ||||||||||||
(可另附页) | ||||||||||||
申报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措施(可另附页) | ||||||||||||
今后工作开展计划(可另附页) | ||||||||||||
申报单位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管委会有关机构或市级主管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