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是社会保险事业的生命线,是老百姓的“养命钱”。为加强社保基金的监管力度,尽早发现风险苗头,从源头上杜绝冒领、骗取社保基金的情况发生,天全县社保中心高度重视基金风险防控工作,“四个加大”积极主动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大力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开门”有事做,自己有“业务”,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加大监测力度。在疑点信息核查方面,天全县社保中心立足实际,尽可能地拓宽信息查询范围,增设信息核查渠道,并积极探索建立部门间信息互通互享的协作机制。2018年2月起,天全县社保中心主动向天全县人民法院协调、衔接,由天全县人民法院将本院的刑事案件判决书及时抄送天全县社保中心,由天全县社保中心进行数据筛查,比对相关社保信息。截至2020年6月,共核查出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9人,及时根据有关社保政策法规作出相应的处理,避免基金流失。
加大追缴力度。天全县社保中心不断梳理完善稽核工作经办流程,规范稽核程序,形成防范和打击冒领、重复领取社保待遇的高压态势。对本年度核查后发现存在多领、冒领养老金行为的2人,及时调整、停发养老金,随即由稽核股工作人员电话告知当事人,下达稽核通知书,责令限期退还冒领社保基金。对存在欺诈、伪造材料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处以罚款;对拒不执行的,通过法院起诉,依法强制执行;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确保社保基金“颗粒归仓”,截至5月,已追回冒领养老金6615.6元。
加大培训力度。天全县社保中心持续加强对干部职工思想素质教育,从思想上培养法治思维、底线思维,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同时,加大对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力度,使职工全面掌握政策,熟练业务流程,依法经办各类社保业务。
加大宣传力度。天全县社保中心组织人员深入到乡镇、社区(村)、企业,开展政策下乡活动,大力宣传养老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一些典型事例,告知其冒领行为的法律后果。同时,将法制教育与道德感染相结合、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法警人,极力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