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包办—企业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包2)办事指南 -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包办—企业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包2)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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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企业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包2)

申请条件

1、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雅安户籍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在雅工作外地户籍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

2、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

(1)档案的接收:档案申请托管在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申请托管在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工作单位注册地属于雅安市范围,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其人事档案存放在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存档流动人员可向雅安市人才交流中心提出档案接收申请。

(2)档案的转递:雅安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存档人员。

3、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各区县组织部具体办理。

说明

1、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在http://119.6.84.89:8086/(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办理、查询。

2、个人自带档案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须将档案交回毕业院校按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规范,通过EMS标准快递送达或由毕业生院校出具单位专人送档介绍信后并由单位专人送达。

3、通过顺丰、申通等快递公司寄送毕业生档案:快递只能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寄送,且快递的档案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寄出单位为高校;

(2)使用有“高校学生档案专用”标志的统一封套;

(3)封套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寄出单位骑缝章。   

4、拟接收档案单位不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限。例如:某私营企业出具调档函,因其单位不具备档案保管权限,故人事档案不能转递到该企业保管。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地址

雅安市雨城区青江街道先锋路30号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楼大厅档案管理窗口

申请材料

1、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身份证、报到证。

2、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1)档案申请托管在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 需户口本关键页(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不是本人办理需另提供存档人员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出示)、介绍信或委托书。

(2)档案申请托管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转入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存档人员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出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出示);不是本人办理需另提供存档人员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出示)、介绍信或委托书。

(3)档案转递;档案调档函(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指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存档人的身份证原件(出示),不是本人办理需另提供存档人员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出示)、介绍信或委托书。

3、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具体咨询各区县组织部。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资料到窗口进行申请或http://119.6.84.89:8086/(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申请办理。

2.经办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办理相关业务; 审核未通过的,与申领人进行核实处理。

联系电话

0835-2240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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