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人社系统锚定创建全省乡村振兴先进市目标,精准帮扶举措,强化工作保障,持续推动巩固拓展人社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定好盘子,上下一个目标。市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系统学习《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并结合部门职能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为巩固拓展人社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和指引。围绕创建全省乡村振兴先进市总体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压紧压实责任。
二、搭好台子,组建五个小组。健全工作体系,设立就业帮扶、技能帮扶、社保帮扶、人才人事帮扶、定点帮扶五个专项组,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总体部署、重要工作安排和年度重点任务,指导督促局属各单位、各县(区)人社部门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加强人社帮扶宣传。围绕人社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解读政策,宣传经验作法,讲好人社故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理清路子,突出三个重点。加强就业帮扶力度。强化就业帮扶,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和脱贫人口外出务工规模总体稳定。强化农民工服务保障。推进县乡村三级劳务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创建区域特色劳务品牌,选树返乡入乡创业明星,推进村(社区)农民工综合服务站建设,推广运用农民工服务平台,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制度。落实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合理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完成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目标。
截至目前,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0.38万人,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达到3.43万人。建立县级国有(控股)劳务公司14家,乡镇(街道)劳务专业合作社22个、村(社区)农民工综合服务站143个。会同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联合开展了集中整治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深入一线对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为符合条件的2.12万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完成省、市下达代缴年度目标任务1.5万名的1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