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四举措严防医保重复参保
针对社保审计和实际工作中发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间重复参保问题,我局加强同卫生部门合作,协同推进,采取有效措施,严格防控城镇医保和新农合重复参保。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深入乡镇、社区广泛宣传,使广大城乡居民真正理解城镇医保和新农合保障范围、对象及保障层次的差异。
二是实现信息共享。实现同卫生部门农合参合人员的信息交换,及时比对,发现重复的,按应参保范围协调办理续保手续。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适时公开城镇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和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享受情况,从源头上有效杜绝重复参保和重复报销问题的发生。
四是严审参保资料。重点对医保缴费个人信息、财务信息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核实, 按规定办理居民医保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