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用比选方式对雅安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服务项目监理服务进行采购,现邀请潜在的合格参选单位参加比选。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雅安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服务项目监理服务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
最高限价: 4万元人民币。参选单位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则其参选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参选单位报价为采购人向其支付其履行合同所有义务的固定不变价格, 并包含了乙方履行所有合同义务所需的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全部价格和费用 (所有费用含税)。此外,采购人不再向中选单位支付额外工作报酬、附加工作报酬等其他任何费用。
二、监理服务描述及要求
(一)建设目标及内容
监理服务应对所有建设内容进行监督管理,监理机构应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对项目建设的实施阶段和验收阶段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项目协调等,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高效地完成,并顺利通过验收。
(二)监理服务工作内容及要求
1.项目实施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1质量控制
(1)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质量管理计划申报表并签署意见;
(2)监理机构应组织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召开项目实施准备会议,做出会议纪要,并经三方签认;
(3)监理机构应组织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实施方案从实施方案与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实施方案与合同、设计方案和实施计划的符合性,项目实施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是否满足项目建设需求等方面把关出具监理审核意见;
(4)监理机构对承建单位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作出记录,并经三方签认;
(5)监理机构应检查承建单位项目实施状况、人员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
(6)监理机构应执行阶段性质量监督和控制,并做监理日志;
(7)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关键环节的实施申请,审核其合理性后签认并报业主单位批准;
(8)监理机构应审核项目变更申请,保证项目总体不受影响;
(9)监理机构应处理实施项目出现的各种质量事故;
(10)监理机构应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应及时向承建单位签发停工令,并报业主单位。
1.2进度控制
(1)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及实施计划报审表,并签署审核意见;
(2)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开工申请,并检查项目准备情况,签发开工令报业主单位签认,通知承建单位开始实施项目;
(3)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阶段性进度计划报审表;
(4)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确保实际进度与计划的一致性,并及时处理项目延期申请;
(5)监理机构应审查进度纠偏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签发监理通知单,报业主单位,并要求承建单位按计划进行修改。
1.3投资控制
(1)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阶段性报告和付款申请,签发项目款支付意见,报业主单位签认;
(2)监理机构应审查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方面的变更,并做项目备忘录;
(3)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各种索赔申请。
1.4合同管理
(1)监理机构应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定期向承建单位、业主单位提交监理报告;
(2)监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变更文件
(3)监理机构应及时协调合同纠纷,公正地调查分析,提出监理意见。
1.5信息管理
(1)监理机构应妥善管理实施阶段中所产生的开工令、停工令、监理通知、监理日志和项目备忘录等资料;
(2)监理机构应对项目实施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做项目备忘录,并由三方确认;
(3)监理机构应监督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按照既定的要求编制和管理项目文档。
1.6协调
(1)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共同建立实施阶段协调的机制;
(2)监理机构应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专项问题,做出会议纪要,并提交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
(3)监理机构应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对项目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等达成一致性;
(4)监理机构应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对索赔意见达成一致;
(5)监理机构应协调业主单位配合承建单位的项目实施。
2.项目验收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2.1质量控制
(1)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初验申请,审核初验的必备条件,签认后报业主单位签认;
(2)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审核承建单位验收计划及方案,明确验收目标、各方责任、验收内容、验收标准、验收方式和验收结果等内容,审核后签署意见;
(3)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对初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并确定整改要求和验收方式;以监理通知单告知承建单位。必要时组织重验;
(4)监理机构应敦促承建单位根据整改要求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过程;
(5)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共同对初验结果进行确认,并共同签署初验合格报告;
(6)监理机构应监督系统的试运行,敦促承建单位解决试运行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
(7)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组织项目验收;
(8)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训,并对培训进行评估。
2.2进度控制
(1)监理机构应对验收阶段进度安排提出监理意见;
(2)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初验、终验和项目整改计划的可行性,并以通知单的
(3)监理机构应要求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以初验合格报告作为启动试运行的依据,以终验报告作为项目验收结束的依据。
2.3投资控制
(1)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阶段性付款申请,并根据合同规定签发项目支付意见;
(2)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进行项目结算。
2.4合同管理
(1)监理机构应及时向业主单位、承建单位通报建设合同、协议及相关变更所规定项目内容的执行情况,提出监理意见;
(2)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签署其他补充协议。
2.5信息管理
(1)监理机构应管理项目验收阶段文档;
(2)监理机构应敦促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和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项目文档;
(3)监理机构应督促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及时整理项目文档;
(4)监理机构应整理与项目有关的全部监理文档,并提交业主单位。
2.6协调
(1)监理机构应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等方面的一致性,填报项目备忘录,并经三方签认;
(2)监理机构应协调业主单位配合验收阶段的工作;
(3)监理机构应及时填报验收阶段的项目备忘录,并经三方签认;
(4)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完成项目移交工作。
(三)监理售后服务要求
在所监理的项目质保期内,负责检查项目质量状况,组织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督促责任单位维修或整改。
(四)实施团队要求
实施团队至少需要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文档管理员1名。
三、商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服务周期及地点
监理服务周期:监理项目开始之日起至监理项目第一年验收合格之日止。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
8、付款方法和条件
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选人支付成交金额的40%;
第二次付款:项目终验合格后支付合同剩余金额。
9、验收标准和方法: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参选单位需提交资料
文件资料必须密封袋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并在封口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选代表是法人代表的,无需提供);
3、参选单位资格及相关证明文件;
4、参选单位情况一览表;
5、方案及服务承诺;
6、拟配置人员表;
7、报价。
五、评选办法及评分标准
1、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选各成员独立对参选单位递交的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
2、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报价10% | 10分 | 满足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10,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
供应商实力及信誉20% | 20分 | 1、供应商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检测能力范围包含:软件产品)的得4分。 (说明: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2、供应商具有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说明: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3、供应商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说明: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4、供应商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说明: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5、供应商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咨询设计标准符合性证书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说明: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
项目实施团队30% | 30分 | 1、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信息系统高级咨询师、CCSSP(国际注册云安全系统专家)认证证书的,每有一个证书得3分,最多12分; (说明:提供相关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同时提供相关人员的在职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2、项目组其他监理人员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的基础上,具备高级软件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软件性能测试高级工程师、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CCSSP(国际注册云安全系统专家)、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师资格认证证书的,每有一项证书的得3分,最多18分, (说明:提供相关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同时提供相关人员的在职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
监理服务方案18% | 18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监理服务方案内容包括:1.质量控制服务措施,2.进度控制服务措施,3.投资控制措施,4.合同管理服务措施,5.信息及安全管理服务措施,6.协调服务措施。以上内容每有一项得3分,最多得18分。 |
履约经验22% | 22分 | 2019年以来,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类似业绩的每具有1个,得4分,最多得22分。 (说明: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加盖供应商鲜章) |
六、资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参选单位在2021年9月1日09:00前将参选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交(邮寄)至雅安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5楼511室(雨城区先锋路30号)。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2021年9月1日10:00
比选地点: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25会议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 凌女士
联系电话:0835-5897092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