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第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第五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持续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为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调整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经办机构各司其职、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制定印发《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法治建设暨普法工作要点》(雅人社办〔2024〕20号),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按要求向市委、市政府、省厅报告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并公开。三是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助力人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规范决策行为,依法履行行政职责。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均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做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2024年局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行政办公会、专题会25次,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以及疑难工伤案件的分析研判,决策过程充分听取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意见。二是严格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备案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得发文执行。三是及时清理规范各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印发《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权力清单(2024年本)》(雅人社办〔2024〕5号)《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权责清单(2024年本)的通知》。目前,我局共有行政权力事项共79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66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检查4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
(三)坚持学法先行,强化法治思维。一是组织召开全市人社系统年度法治人社建设座谈会,及时召开劳动关系、就业促进、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专题研讨会。二是带领全局学法用法,坚持开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和中心组学习,年初就印发《中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印发2024年局党组(中心组)会前学法计划的通知》,2024年我局会前学法全年开展局党组会前学法33次、中心组学习6次,组织开展全市人社系统比武练兵活动,举办全市系统法治专题讲座3场,利用人社系统2024年“普法宣传月”、“12.4”宪法日,扎实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普法活动。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裁判。2024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7件,负责人出庭应诉7次,出庭率达100%;办理行政复议被复议案件1件,行政行为均被维持;没有出现负责人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处理的情况。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规范履行部门职能。一是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纵深推进“温暖人社”建设,开展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行动,全面实施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全力推进“退休一件事”“社会保障卡一件事”落实落地。公共服务事项100%实现“最多跑一次”,人社服务基本实现“网上办”“掌上办”“指间办”。二是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扎实推动社保费“降、缓、返、补”政策红利直达企业、快速见效,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降费减负政策,全面优化降费业务环节和经办流程,2024年我局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为企业减负10426.93万元(其中失业保险9403.58万元、工伤保险1023.35万元),有力降低了市场主体用工成本。三是强化企业用工保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准服务企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扩大精准服务范围,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丰富走访方式,除实地走访外,提供“上门服务”“电话服务”“微信服务”供企业选择。2024年,累计走访企业320家,收集用工岗位信息3929个,解决困难问题233个。
(二)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二是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雅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实施细则》《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备案、公开,备案率、公开率100%;全面清理现行有效政策文件,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3次,并公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三是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行政决策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目前,我局共有2名公职律师,聘请1个法律顾问小组(共4人)。2024年,局法律顾问共审查局重大合同21份,参与讨论、协助处理疑难案件7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1份。四是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制定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雅人社发〔2024〕13号),严格开展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确保执法过程阳光透明。五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及时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2024年,办结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共47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23件(主办7件,协办16件),市政协委员提案件24件(主办5件,协办19件),满意率为100%。六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2758条,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186条,通过门户网站公开686条,通过雅安市人事考试网公开1056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695条,通过头条号公开135条。
(三)切实加强行业监管,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要求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方案、抽查结果,确保检查对象齐全、检查人员合格、检查事项合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检查工作期间,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用人单位20家。二是加大劳动保障领域执法力度。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常态化开展欠薪隐患排查,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春风行动”。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监察各类用人单位986户次,为4393名劳动者追发工资5070.84万元。三是深化出持续加强调解仲裁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全市调解仲裁机构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701件,时效内结案率100%。积极开展川藏(雅安)劳动人事争议联处协同机制创新试点,被纳入省人社厅“微改革”台账。四是规范复议应诉工作。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五是依法办理信访案件。全市人社系统办理来访557件次、各类网络办件3518件,时效内结案率为100%。 办理结果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信得过,政府形象和公众信任度进一步提升。
(四)坚持普治并举,营造法治环境氛围。一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开展人社法治惠民行系列活动,深入学校、社区、企业、机关、园区等场所,将惠企政策、社保宣传资料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举办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讲座,指导和帮助企业依法签订集体合同、完善规章制度。着力开展工伤预防活动,降低企业用工风险。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印发《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法治建设暨普法工作要点》(雅人社办〔2024〕20号),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并以招聘会等主题活动为契机,开展集中性普法活动和设点法治宣传活动。三是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普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集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国企负责人,集体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操作指南》《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保证金办理流程》《雅安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等,指导行业和企业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和使用,有效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事件发生。四是加大对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工作的宣传和解读。利用微信公众号、部门网站等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及时回应和解答群众关心、关注问题,全市累计接受咨询1.1万人次,未发生重大舆情、涉政涉稳等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2024年全市人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法治意识方面,部分县(区)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视程度不够,还存在重业务、轻监督的情况。在普法宣传方面,普法多元化、精准化有待加强,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不够,惠企政策宣传还有待进一步扩大影响。在队伍建设方面,部分县(区)还存在未设置法制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到位的情况,工作力量较为薄弱,不能适应当前面繁重的工作任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5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雅安发展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持续推进法治人社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人社政策法规知晓度以及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编制全市人社系统权力清单及市本级权责清单,推动以控制成本为核心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三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大对全市人社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规范等情况的执法监督指导。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