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稳步推进仲裁工作
推行阳光仲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全面规范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各个环节,严把程序关、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今年1-9月荥经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三百多万元。
加强争议调解。推行“案前调解”,引导当事人到各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实现从接案到调解的独立完成。同时,仲裁员在开庭前、审庭中、闭庭后适时调解。今年1-9月,我县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8件,其中调解52件,调解率为40.56%。
强化服务意识。始终将服务意识贯穿于案件处理全过程。仲裁员在办案中,对双方当事人坚持耐心劝说、细心解释;并利用一切机会对双方进行法律宣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