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情况
按照示范仲裁院创建标准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标准化建设的通知》要求,我县结合工作实际,以“五化”为抓手,对标示范,补齐短板,全面完成省级标准化仲裁院建设工作。于2020年6月成功建设为“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保准化仲裁院”并授牌。
一是办公场所及设施标准化。设立专门接待室1间,配备3台电脑、1部电话和3台打印机、录音笔1支等办公设施;设立专门调解室、档案管理室,《调解工作程序》《调解员行为规范》《调解员工作职责》均上墙公布;设立1个标准仲裁庭,安装了监控、电脑、打印机、音像播放、证物系统等设备设施,严格区分审理区和旁听区,《庭审纪律》《旁听规则》等制度均上墙公布。
二是工作责任制度化。建立健全完善的案件质量管理体系,细化文书送达、档案管理等工作规则,制定了《办案流程》《案件分类处理制度》《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制度》《案卷管理制度》等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调解仲裁工作规则,细化工作流程,制定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简易程序》《接待立案制度》《文书送达规则》等工作规则,严把案件处理环节关、细节关,规范办案人员办案行为,确保案件审理公开、公平、公正、效率。
三是队伍建设专业化。配齐专兼职仲裁员及办案辅助人员,目前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有专职仲裁员4人,办案辅助人员2人,专职仲裁员均取得仲裁员证,持证率达100%。积极参加省、市劳动仲裁业务培训,专职仲裁员参训率达100%。强化队伍政策、经办业务实操训练,在2019年全市人社系统“练兵比武”大赛中获得“全市调解仲裁优秀团队二等奖”。
四是办案管理信息化。我县所有办案工作人员均配备有联网的信息终端,并依托仲裁办案系统,将仲裁、调解案件全部及时录入系统,录入率达100%。仲裁庭配备监控、电脑、打印机、证据演示、庭审笔录、音像播放等设备,逐步实行信息化办公。
五是调处争议多元化。设立“三方驻会”办公室,落实三方驻会,按照三方原则组成仲裁庭,协作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设立“石棉县法律援助中心驻石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法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工伤职工等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设立“石棉县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巡回法庭”,建立仲裁与诉讼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形成“积极应对、多方参与、多方协作、多元化解”的调处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良好格局,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工作成效
近年来,石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在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业务指导下,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相关规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积极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依法有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
2016年共处理案件36件,其中调解结案10件,仲裁结案14件,撤诉7件,案外调解结案5件,结案率达100%;2017年共处理案件43件,其中调解结案2件,终局裁决7件,一般裁决10件,案外调解结案24件,结案率达100%;2018年全年处理案件46件,其中调解结案2件,终局裁决5件,撤诉1件,一般裁决5件,案外调解结案33件,结案率达100%。2019年截至目前,处理案件33件,其中案前调解结案3件,调解结案7件,撤回结案11件,裁决结案12件,结案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