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人社规〔2026〕1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工作质效,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培训需求和物价水平,经研究,决定优化调整雅安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现将调整后的《雅安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附件1)予以公布,请结合如下事项一并执行。
一、初始培训
享受初始培训补贴对象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以下统称五类人员),及中央、省、市其他文件规定的人员。以上人员申报培训补贴时,实际培训费用低于培训补贴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实际培训费用高于培训补贴标准的,按本标准给予补贴。
二、在岗培训
对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及中央、省、市其他文件规定的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按标准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三、提升培训
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新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按标准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四、补贴项目
(一)对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职业(工种),采取“基础补贴+考核补贴”的补贴机制,其中,采用个人直补方式申请补贴的,按基础补贴标准执行,不再发放考核补贴。具体补贴方式见下表。
补贴类型 | 补贴构成 | 发放条件 | 补贴比例 | 备注 |
A/B/C/D 类培训 | 基础补贴(总补贴额的80%) | 培训合格率≥70% | 80% | 个人直补方式仅发放基础补贴 |
学员考勤率≥80% | ||||
学员满意度≥80% | ||||
考核补贴(总补贴额的20%) | 取(等级/专项)证 | 10% | ||
实现就业 | 10% | |||
SYB/网络创业培训 | 基础补贴(总补贴额的80%) | 培训合格率≥70% | 80% | |
学员考勤率≥80% | ||||
学员满意度≥80% | ||||
考核补贴(总补贴额的20%) | 实现创业 | 10% | ||
创业率≥25% | 10% |
(二)职业(工种)详见《雅安市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指导目录》(附件2),未纳入目录的培训项目原则上不予补贴,因技能人才培养、产业发展等需要确需开展的,按照合格证培训的标准和要求发放培训补贴。对中央、省、市其他文件规定的合格证培训,若规定学时、补贴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若未规定补贴标准的,按学时占合格证培训学时比例计算发放基础补贴。
(三)考核补贴发放条件:等级/专项培训训后需取得符合规定的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实现就业(包含稳定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登记(必选)、社会保险参保、工资发放流水、工商登记、中介服务合同、劳动合同、劳务协议、三方就业协议等予以佐证(除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外,至少满足2项)。
创业培训训后取得符合规定的创业合格证书;实现创业(包含稳定创业人员)需提供工商登记及营业流水。
(四)对同一职业(工种)初次通过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五类人员,及中央、省、市其他文件规定的人员,参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标准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五)对纳入我市急需紧缺工种目录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按职业(工种)初、中、高级分别提高10%、20%、30%。
(六)职业(工种)名称以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为准,如部分职业编码、职业(工种)名称有调整的,其调整后开展的培训项目可以对应调整前的职业(工种)相应标准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五、工作要求
(一)所有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要严格执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等制度。
(二)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职业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已获得高等级证书的不得再享受同一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包含合格证)培训补贴。已享受过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的培训补贴。
(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当地媒体、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培训项目、计划、补贴情况等。
(四)培训补贴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或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开始施行,原《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雅安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雅人社发〔2020〕15号)同时废止。未施行前已开班备案的培训项目按原文件标准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雅安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
2.雅安市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指导目录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安市财政局
2026年3月9日
附件1
雅安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
序号 | 项目 | 类别 | 学时要求(个) | 补贴标准(元/人) | |||||
初级 | 中级 | 高级 | 初级 | 中级 | 高级 | ||||
1 | 等级培训 | A类 | 120 | 160 | 200 | 2300 | 3100 | 3900 | |
B类 | 100 | 120 | 160 | 1900 | 2300 | 3100 | |||
C类 | 80 | 100 | 120 | 1500 | 1900 | 2300 | |||
2 | 专项职业能力 | D类 | 80 | 1300 | |||||
3 | 合格证培训 | E类 | 80 | 1100 | |||||
4 | 创业培训 | F类 | GYB | 24 | 400 | ||||
SYB | 80 | 1400 | |||||||
IYB/EYB | 64 | 1400 | |||||||
网络创业培训 | 56 | 1600 | |||||||
5 | 新技师培训 | G类 | 技师甲类 | 280 | 5000 | ||||
120 | 3000 | ||||||||
技师乙类 | 280 | 3000 | |||||||
120 | 2000 | ||||||||
高级技师甲类 | 200 | 6000 | |||||||
100 | 4000 | ||||||||
高级技师乙类 | 200 | 4000 | |||||||
100 | 3000 | ||||||||
高级技师提升培训 | 高级技师提升培训 | 120 | 1000 | ||||||
6 |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 H类 | 中级 | 1年 | 6000 | ||||
高级 | 1年 | 6600 | |||||||
7 | 项目制培训 | I类 | 企业订制班 | 不超过3个月 | 不超过4000 | ||||
重点群体定制班 | 不超过1个月 | 不超过2000 | |||||||
注:1.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参照相应类别执行。
2.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年。
3.项目制培训先行开展试点探索,后续将另行出台相应实施办法。
相关文件:《关于优化调整雅安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